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徐州市山东商会会长单位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体现一个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本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最高褒奖。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有5名律师当选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名律师当选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多名律师先后入选江苏省省级机关法律服务协议供应库,担任徐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或咨询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推动提交社情民意信息转报全国政协10余篇,省、市政协大会发言11次,省、市重点提案12件。2024年7月,刘茂通提交的人民建议,获得省长许昆林的批示,并被评为2024年度优秀人民建议。刘茂通提交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提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胡广杰同志作出批示并亲自督办,该提案被评为江苏省政协2024年度好提案。有关事迹获得人民政协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