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娄杰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部分民营经济人士、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苑庆彬,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主任、教授杨宝臣,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郝磊,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王得新,市工商联执委、菁英汇投资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创始合伙人杨莹,市工商联执委、天津海棠知本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卫军,市工商联执委、天津市中小企业经济发展协会会长李明,市工商联执委、天津市鸵鸟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强参加座谈。
会上,大家围绕草案中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认为,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明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提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从法治层面、制度层面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保障,必将进一步坚定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必将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娄杰强调,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这不仅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大事,也是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以具有刚性约束的法律制度的形式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重要关切,特别是专章规定权益保护内容,释放了党和国家进一步强化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建设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营商环境的坚定信号,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希望,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要把握时代大势,坚定发展信心,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不断做大做优做强。他表示,市工商联将一如既往发挥桥梁纽带助手作用,切实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理论政策研究,深入了解、及时反映、协助解决民营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对大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工商联将认真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按时限要求提交国家有关部门。
市委统战部四处,市工商联研究室、法律服务部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通讯员:孙域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