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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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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观摩交流活动在安徽合肥举行。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夯实商会调解基础,扎实推进中国特色商会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出席并讲话,安徽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西明出席并致辞,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主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王翠凤出席。天津市工商联法律服务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并组织全市各区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员参加活动线上业务交流。
徐乐江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商会调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力开展商会调解培育培优,“商人纠纷商会解”的“枫桥式”理念广受认可,商会调解的“稳定器”作用逐步发挥,调解作为商会建设的必备职能不断强化。他指出,下一步要聚焦“两个健康”主题,全面把握民营经济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扎实开展“商会调解基层落实年”行动,不断夯实商会调解工作基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基层治理、智慧治理,不断开创商会调解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张西明表示,近年来,安徽省把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商会调解工作,有效化解涉企纠纷,营造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浓厚氛围,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围绕打造“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学习借鉴各地经验,用商会调解的实际成效,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形成更好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本次会议得到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中央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局二级巡视员陈国想,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副局长闫晋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志强在出席活动时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协同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更高质量的调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安徽商联民商事和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合肥市庐阳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芜湖路街道商会调解中心。会上发布了商会调解年度报告(2023),为获得“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商会调解组织”代表颁发了证书。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胡春华在交流发言时表示,将以商会调解培育培优为重点,抓好调解方式创新、多元投入机制构建、特色品牌塑造等工作;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广东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家单位代表作了发言。天津市中小企业经济发展协会报送的《发挥商会调解作用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被列为8篇大会书面交流经验材料之一。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天津市宁波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天津市文化传媒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商会调解组织”称号。
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组织建设部、商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各省级工商联分管领导、法律服务处室负责人及商会调解组织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商联代表,安徽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工商联、商会、民营企业代表等,共150余人现场参加活动。会议印发了《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商会调解基层落实年”活动的通知》、安徽省商会发布的商会人民调解团体标准、安徽省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汇编等。期间,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举办了商会调解业务专题交流会,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代表,各市县工商联和商会调解组织代表线上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