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天津市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以及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连日来,区司法局联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对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生态局等八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监督。
检查采取“伴随式”执法监督的方式进行,区司法局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执法人员共同深入一线执法现场,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实地检查监督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用语使用、操作执法设备、全过程记录以及现场制作法律文书、开展调查取证等情况,并将实地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
近年来,红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主渠道,形成“巡检+提示+简(通)报+意见”四合一的闭环监督模式。同时,通过创新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录制沉浸式全程记录执法示范视频等方式,有效开展执法监督,持续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养再提升、执法办案更规范、治理效能更高效,努力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开展社会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于“红桥司法”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