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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     来源: 微北辰     浏览量: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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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的安排部署,近日,北辰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青光镇,以“固根本、强组织、严监管、畅循环、活要素”为指导思想,指导督促青光镇更好地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同志向青光镇负责人详细说明乡村振兴考核细则,要求镇里采取措施,巩固提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打造“三变三新”实践场景,健全管理运行新机制。

 
 
 

 

 
 

要规范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非现金结算”,实现集体资产“一网管理”;规范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实做好成员身份和股权登记备案工作;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进场交易,全面落实“应进必进”政策要求。

 
 

要激活资源要素新动能。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统”的功能,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资源整合、资产流转、资产融资”村集体存量资产盘活机制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要发展集体经济新业态。通过能人带动、招商引资、多村抱团等方式盘活村内集体资产,发展生产托管、乡村文创、休闲文旅、精深加工等新业态,增加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带动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

 
 

要成立强村富民公司。通过培育建设强村富民公司、联村富民公司,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富民”运行机制,探索强村富民公司、联村富民公司等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形式,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要开展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整改,追回欠缴合同款项以及其他涉案款项,按照“颗粒归仓”要求,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区农业农村委希望青光镇通过以上措施,更好地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文字、图片:区农业农村委

版面设计、校对:臧芮萱

复审:李富强 冯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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