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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天津市工商联举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第36期法律培训班。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时锦霞出席并讲话。市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陈赛、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冯婧、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孟雅靓授课。
培训活动中,时锦霞向区工商联、商会代表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普法书籍。陈赛从加强企业内控的角度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刑事犯罪,特别是企业内部贪腐所涉的重点罪名以及企业应对之策进行了讲解;冯婧讲解了近几年企业劳动人事争议发展趋势及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孟雅靓介绍了商会调解的优势特点和在调解实务中的经验做法。学员们现场观摩学习了天津市金融投资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商会调解工作经验,部分市工商联律师服务团成员单位为参训企业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时锦霞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法律是企业经营的“护身符”,更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只有在法律的界限内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希望企业家坚定发展信心,提升法治素养,完善企业内部结构,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企业乃至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各区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各商会、民营企业代表,市工商联部分机关干部约80人参加培训。
通讯员:江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