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恰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平区工商联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你的权益,我的责任——携手共筑满意消费”座谈会,聚焦消费安全、公平交易、维权保障,凝聚共识,共促市场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检一分院第四检察部、和平区检察院、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律协分别站在各自的角度,介绍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举措,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和平区工商联负责同志从法护营商、筑牢诚信经营意识角度,介绍区工商联与政法部门的联系对接机制,分享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有效提升辖区企业法律意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最后,与会单位和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进行互动。区工商联同与会各方有效沟通、协调配合,一一解答企业、消费者的疑惑。此次活动,强化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进一步营造了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在安全轨道上迈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