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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庭”上学 法律守护心中记 御龙湾社区开展模拟法庭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     来源: 微北仓     浏览量:999+

“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庭!”12月2日上午,随着“书记员”清脆的声音响起,一场特别的“庭审”在御龙湾社区活动室拉开帷幕。这场由御龙湾社区、北仓司法所共同开展的模拟法庭普法活动,聚焦老年人关心的赡养话题,通过居民自主演绎真实案例、律师现场点评、宪法知识讲解等方式,将法律条文转换成居民可演、可感、可学、可思的生动实践。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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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

抽签定角 身边事搬上“法庭”

活动伊始,一场角色抽签让现场热闹起来。有人抽中了不怒自威的“法官”,有人成了互相推诿的“子女”,李阿姨则抽到了核心角色——张老太。“这剧本写的就是咱们身边的事儿呀。”扮演长女“李甲”的柴阿姨感慨道。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参与者沉浸在赡养纠纷的剧本中。

唇枪舌剑 情理法在交锋中明晰

“我今年78岁,一身病痛,需要照顾,三个孩子却互相推诿……”“庭审”中,扮演张老太的李阿姨颤巍巍起身,一句台词便让旁听席安静下来。被告席上,三位“子女”的辩解则折射现实困境:“我每月都给1000块!”“我下岗了实在困难”“我在外地,愿多出钱但难照顾”。

辩论环节,情、理、法激烈碰撞。“原告代理人”据理力争,“子女们”从争执到商议方案。最终,一个融合了“轮流照料、费用分摊、定期探望”的调解方案在辩论中逐渐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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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社会

专家点睛 宪法精神照进现实

模拟庭审结束,驻场律师点评。律师针对“李丙”在外地的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解释道,履行赡养义务可以有多种方式,经济支持、远程关怀、定期探望都可以履行责任,赡养是法定义务,不因经济状况或过往矛盾而免除。

随后的“宪法小课堂”上,一个互动问题引发思考:“如果有子女说‘父母小时候没好好养我,我现在也不养他们’,这成立吗?”在居民们的摇头中,律师说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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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升华 法治种子悄然萌芽

活动在热烈的分享中走向尾声。“赡养不仅是钱的事,陪伴同样重要。”扮演“李乙”的段叔叔联想自身道:“争辩时,我真想到了自己的老父亲。再难,孝心也不能丢。” 扮演“法官”的刘大爷则感慨道:“法律跟我们息息相关啊,它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 

精准启迪 守护最美“夕阳红”

“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我们把法庭‘搬’进社区,就是让居民在角色扮演中学习法律知识,从而映射到实际生活。我们不仅希望讲清法条,更想传递‘法律是底线,亲情是温度’的理念,从源头预防家庭矛盾。”御龙湾社区相关工作负责人说道。






图文:御龙湾社区  张婉婷


编辑:何梁森

初审:姚婷婷

校对、复审:杨 洋

终审:吴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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