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天津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颁布实施《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3年4月,天津市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3000多人参会,超千名民营企业人士和个体工商户应邀出席,9位民营企业、商协会和创业者代表在会上发言。大会传递强烈信号,大力支持和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谱写团结奋进新征程的壮阔篇章。会议强调,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法治环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
2019年9月,《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原则、政府部门职责,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使得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各项措施于法有据,《条例》通过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019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双方签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更好地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020年1月,市公安局与市工商联签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每月一次的防范经济犯罪预警服务平台“企业服务日”活动,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开启依法维权绿色通道。
2021年10月,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长效联系、联合调研、立法意见征求、法治宣传合作、服务法治民企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互通等协作,共同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12月,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围绕常态联系、联合调研、民主监督、信息互通、多元调解协作等方面联合出台《天津法院和天津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服务保障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2020年9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挥驻工商联法官工作室作用,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促进涉企纠纷源头化解。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商会法官工作室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优先通过诉前调解等效率高、成本低的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着力破解诉讼“成本高”的问题。在市工商联及全部区工商联、3个重点行业商会、3个省级异地商会以及意式风情区及五大道等重点商圈共设立25个法官工作室,通过上门和在线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巡回办案等形式,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多元、优质、便捷的解纷服务,该做法获评2021年度全国工商联实践创新奖。
市司法局每年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将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作为工作内容纳入调解专项活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盯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以需求为导向,依托商会、协会等组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开展合同纠纷、生产经营和劳动争议等领域纠纷化解工作。近一年来,调解案件6.2万余件,其中调解合同纠纷3000余件、消费纠纷3400余件、涉民营企业纠纷600余件、保险类纠纷170余件,知识产权纠纷100余件,有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工商联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实现市区两级第三方机制“全覆盖”和办理合规案件“全覆盖”。目前市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已有成员部门17个,市、区两级专业人员名录库共有专业人员1045名,构建起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四梁八柱”,帮助涉案企业依法整改、重获新生。改革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83件,适用第三方机制159件,共对104家企业、201个自然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3件案件未通过监督评估,5名责任人被依法追诉。打通异地合规监管通道,与北京、上海、河北、山东、山西、湖北、黑龙江、浙江、四川、江苏10省市开展异地合规监管协作22件次。
市高级人民法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市人民法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均加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合规改革工作合力。2023年以来全市人民法院审结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2件,其中2024年审结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
2020年1月,市公安局、市工商联在《防范经济犯罪预警服务平台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每月第二周的周五设定为防范经济犯罪预警服务平台“企业服务日”。目前已形成“多主体参与、市区两级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在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改善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活动同时被评为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
针对商(协)会、民营企业提出的诉求,各级经侦部门认真研判,及时回访,助企纾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市16个区经侦部门与工商联已全部会签相关文件建立机制,正在向街道层级下探,定期开展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同步建立绿色报案通道,落实风险防范预警工作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4年来,通过“企业服务日”这一活动载体,市公安局、市工商联共组织市、区级活动共计860余次,累计服务企业5500余家,解决解答各类涉企法律咨询及需求4049件。
自2019年起,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连续六年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全市百家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通过进商会、进园区、进企业举办讲座、座谈研讨、参与协助公司治理、出具“体检报告”等形式每年为近6000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逾8000件次,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方式帮助企业处理民商事纠纷超万件,有效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并推动实现律师事务所与市、区两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全部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创建的“律企同行·法护营商”活动品牌,被全国工商联评为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
市高级人民法院向民营企业发放《案说——企业法律风险防范66例》手册5000余册,提出防范建议,开展讲解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并同步推出线上参与诉讼服务指南,制作网上立案、阅卷、委托鉴定、诉讼保全、电子送达、开庭等8个线上平台使用操作指引,以更优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服务保障更优营商环境。
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务实推进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十项行动”,坚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开设“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编印《民营企业法治化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录制“百名检察官讲营商环境”微课程,与市工商联共建“企业家法治会客厅”工作机制,邀请全国500强企业代表做客“直播间”,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到”“悟得透”“可触碰”的形式“释法说理”,引领民营企业守住依法治企的底线和法律风险管理的“防线”,助推形成保障民企权益的衔接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将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建设推向深入。
市公安局在商会和企业设立法制辅导员,建立防范经济犯罪预警机制服务工作群40余个,开展全年全天候不间断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民企依法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通过教育倡廉营造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软环境”。
市司法局自2021年4月推动成立市企业家法治服务中心,作为市级层面服务企业家的法治综合保障平台,围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决策参谋等重要环节,通过联系130余名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能力的天津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治服务。天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自2020年1月起增设民营企业专线,统筹律师、公证、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7*24小时为企业解答法律咨询,提供业务指引,转办反映事项,截至目前共接听民营企业来电近1.5万通,成为企业身边的法律顾问。市律师协会编制《惠企法律服务产品推介手册》,培育激发民营企业法治理念,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通知》,完善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将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性强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归口天津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前沿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农委联合发布《关于涉种业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手册(一)》,加强种业、生物医药产业司法保护。
2023年,全市人民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177件,审结159件,判决人数204人。在某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1540万元,严厉制裁恶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涉“青少年模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涉“拜尔斯道夫”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夸克浏览器”案被评为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加强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厉惩治恶意诉讼,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相关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发布商业秘密《企业自我保护指引》《企业维权指引》《行政执法规范指引》和“自检云平台”“密顾问”小程序,在天开高教科创园等设立检察服务站,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地理标志、老字号、种业、展会等专项检察保护活动,为相关领域民营企业维权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市公安局先后与我市13家商会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警协合作备忘录》,16个区公安环食药部门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流动警务站”并延伸至相关派出所,并在“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设置公安展台,现场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打击整治和执法服务相结合,构建警企协作“直通车”,实现辖区企业与公安机关的“零距离”和侵权假冒犯罪受理的“零门槛”,助力天津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天津公安机关“条块结合、内外联动”的经验做法,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
市司法局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天津市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市成立18家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依托律师、公证和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市工商联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出台《天津市协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市公安、检察、法院等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与工商联形成合力,推进知识产权强企计划实施。
天津各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发挥能动司法鼓励创新、规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新业态领域前瞻性研究,指导相关企业联合司法机关、高校专家等多方研究解决行业关注的法治关键问题。
2021年以来我市新业态民营企业共计中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项年度课题。
2023年,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优先审理、引导保全、及时裁判,持续开展“特殊主体”案件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账款,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2023年以来,执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239件,执行到位6.54亿元。
来源:市工商联法律服务部